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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位防盗门生产厂家的负责人于丽娟来到信息中心,说她们生产的“严防”牌防盗门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手头积压了大批定单,急须寻找一位联营厂委托加工,加工费一定从优等等…岳文兴看过她带来的全部材料,认为切实可行,便积极为也寻找到一位愿意联营的孙海涛厂长。于丽娟开出的条件是:每扇防盗门的材料费200元,加工费100元,中介费5元…现在我们手里有10扇防盗门的定单,你们能吃下多少就吃多少,剩下的我们再找别人。
孙海涛所在的加工厂已经多年处于半停产状态,马上面临倒闭,岂肯将到了嘴边的肥肉让给别人?于是他一口咬定本厂的技术先进,力量雄厚,这批活我们全接啦,您就千万别找别人啦!签订协议时,于丽娟提出交货期限和押金问题--我们把10万扇的活儿包给你们,如果你们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到时误了我们交货,这个损失就太大啦!所以希望孙厂长能先付给我们一笔押金,就按加工费10%吧!岳文兴考虑以前的多次教训,唯恐其中有诈,便建议将事关的押金改为事后的罚款:如乙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时交货,即按全部加工费的10%处以罚款,共计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