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影,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贝拉应该算是条幸运的狗狗吧,当它的妈妈和兄弟姐妹被强制带走后,她还能遇到真正爱护、守护她的主人,虽历经千辛万苦但最终还是回到主人的怀抱,幸福快乐的一起生活,所以我说贝拉应该是条幸福的狗狗。
故事触动我的不仅有狗狗与主人之间最单纯朴质的爱,更有对法制管理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敬重。这一点的体现反而比故事的温情对我触动更大。
尤其是故事临近尾声部分,因为贝拉属于斗牛犬,而该犬在其生活的丹佛市是被限养的,仅能在饲主房间内圈养而不能外出,一旦离开饲主房间便被视同于违法,是会被依法收缴的。而恰恰贝拉最后被发现的区域是联邦政府管辖区域,因此丹佛市的法律则无法对其进行履行从而保护了贝拉还能够继续愉快的在军人疗养院生活,顺应了大团圆的结局。这些对法律法令执行的片段其实在故事开篇也体现过,当贝拉的主人发现邻居家荒废的住宅区域内是有流浪猫存在时,就可以直接致电小动物保护组织,强制制止该业主继续拆除废弃房屋,以保护小动物的生存权益的。而我国现在别说对小动物的保护,就连对幼儿的保护恐怕也做不到这一点吧?(如果要保护到位的话,也不会发生若干起幼儿被家人虐打的现象了)。
当然话题再次回到宠物身上,对比我国各省份对宠物犬的管理办法也各不相同。就拿北京市而言,每个区域都有各自不同的标准,东城区给宠物犬上狗证附加意外保险,如果宠物犬意外伤人了,意外保险是可以负责一部分理赔责任的,而丰台区则没有。同是持有北京市宠物犬证的饲主,当你的犬只拥有的是通州的证件而你在海淀区活动时,海淀区的执行部门就可以以非本区宠物为由强行把犬只收缴。(但此操作与犬只办证的规定存在冲突)这样的例子,在养犬的饲主群里交流反馈屡见不鲜,同是对小动物的管理,同是有法可依的,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差之千里,因此看到影片中的相似场景,再联想到自己实际现状,真是感慨万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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