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据台媒报道,金曲歌王青峰和恩师林暐哲之间官司不断,青峰、青峰母亲廖碧珍运营的“哈里坤的狂欢公司”被控告违反著作权法,遭到检方起诉;但台北地方法院15日判青峰及其公司均无罪。
检方指控,吴青峰2008年8月与“林暐哲音乐社”签订创作词、曲版权授权合约,约定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签约期间,青峰所创作的词曲等音乐著作,专属授权“林暐哲音乐社”,如果未于合约届满前3个月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反对,合约自动延长1年。
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通知林暐哲不续约,林暐哲2019年4月2日、4月9日以存证信函告知青峰因未在合约届满前3个月前反对,合约仍有效,青峰却于2019年4月12日至9月6日公开演唱已授权“林暐哲音乐社”的著作,违反著作权法。
台北地院5月11日传唤林暐哲到庭接受检辩诘问,他认为与青峰签有经纪、唱片及词曲创作授权合约,青峰想解约,他遂其所愿,“我移转了一亿多元的合约给青峰”,已经算净身出户,但不包括词曲创作授权合约的解约。
青峰在法院开庭时指出,他与林暐哲合作十多年,无条件信任对方,他努力创作累积500件作品,没日没夜地怀抱热情,“作品都是历经伤痛写出来的”,林却以提刑、民事诉讼夺他的创作。
青峰说,林暐哲一再强调所有解约后利益都已释出,不过,如果没有词曲授权,要如何跟别家公司谈合约;林除了要苏打绿过往的歌曲授权,还想要他未来的歌曲授权。
青峰指出,“小情歌”中的歌词即“歌颂者”3个字,林竟认为是出自自己的主意 “林暐哲已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了”,青峰更盼望以后不要再有创作人遭受如此待遇。
青峰母亲廖碧珍也曾说,所有的歌都是青峰绞尽脑汁写出的作品,“东西怎能用抢的?”更指林暐哲“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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