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导演易小星就《沐浴之王》被指侵权一事做出回应,称电影《沐浴之王》和韩国漫画《沐浴之神》在内容桥段上、故事情节上、人物设置上没有任何的相同。“我们的故事和韩国漫画毫无关联,我们也注册了原创版权登记,大家看完之后欢迎拉片对比!”还晒出作品登记证书,表示谢绝碰瓷捣乱。
此前,据韩媒报道称,韩国望月人公司指责《沐浴之王》非法制作和侵害著作权,表示《沐浴之王》侵权了韩国人气漫画《沐浴之神》。
据悉,2018年韩国望月人公司曾与国内万达影视达成合作意向,易小星也是被选为导演。不过2019年,万达方面没有签署投资合约,而易小星也表示因为故事内容进行了相当多的修改,将片名从《沐浴之神》改为《沐浴之王》,还表示可以看成是一部不同的电影,而决定亲自拍摄。
易小星声明原文:
1,所谓抄袭,是指《沐浴之王》和《沐浴之神》片名的一字之差,此外两片都是搓澡题材。
2,中国电影《沐浴之王》和韩国漫画《沐浴之神》在内容桥段上,故事情节上,人物设置上,没有任何的相同。何来抄袭?
我们想说,搓澡是中国人喜闻乐见的生活日常,也是绵延数千年的文化传统,韩国同行可以拍这样的题材,中国电影同样可以拍。
我们的故事和韩国漫画毫无关联,我们也注册了原创版权登记,大家看完之后欢迎拉片对比!
我们在此想对韩国同行说一句话:原创作品,谢绝碰瓷捣乱。对于作品的抄袭,有严格的认证条件,中国电影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光明的,在此我们态度鲜明:奉陪任何法律上的行动,但不参与口水仗。
电影沐浴之王,洗掉一年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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