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对文艺作品的剽窃、抄袭,就跟偷东西是一样的。”全国政协委员、导演郑晓龙3月4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这样谈及近来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他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应从点滴做起,剽窃抄袭文艺作品的行为则应严厉处理。
2020年年底,在百余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抵制下,郭敬明、于正为多年前的抄袭劣迹公开道歉。此事引发中国公众关注与讨论,也让影视领域从业者愈发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今年郑晓龙提交全国政协大会的提案就与此议题有关。他强调,文化领域的剽窃、抄袭,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业内应侧重从细节入手,保护原创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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