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人,法罕、拉加和兰彻是学院的同班同学,他们还是室友。法罕一直被家人要求着考什么学校,学什么专业,但从没有人知道他真正喜欢的是摄影。在这所学校里,兰彻是唯一一个会独立思考的人,并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在了生活中,其他学生就像机器一样听从老师的安排,按照教科书的定义来。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一切。绝大多数人的普通让兰彻显得更加格格不入。好像是一个“另类”。
拥有自己的想法已经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把想法付诸实际是更加困难的事情。还好兰彻有他的两位好朋友,三个人一起反对这种漏洞百出,古板的教育。最终兰彻用他的热情改变了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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