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微博通告秦俊杰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因发布侮辱、诽谤秦俊杰的内容侵犯其名誉权,须道歉赔偿。
秦俊杰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9月1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微博通告秦俊杰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因公然发布侮辱、诽谤秦俊杰的内容,被判侵犯秦俊杰的名誉权,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续十五日在涉案网络账号上发布向秦俊杰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依法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5000元。
秦杰工作室也转发该微博写道:“一直以来,秦俊杰先生潜心工作,专注作品和角色,面对网络上诸多不实报道,相信清者自清。”并表示对于网络暴力和造谣诽谤行为绝不姑息,如有继续侵权的行为,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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