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凌晨,《张公案》原作者大风刮过在微博发文回忆两年前,自己的某本作品被一家公司A看中,有了影视版权合作,但A公司并不制作该作品,而是委托给了制作公司B,结果B对作品做出了较大的改动。对此,自己表示很不满,还与B制作公司的相关人员产生了冲突。对方说:“你的文才几个人看,我们剧一上点击率是按亿算的”,这让她很受刺激,“于是我就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我的故事可能没那么好看,所以没有受到认可。”
这一发文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有网友猜测文中提到的制作公司是腾讯。对此,大风刮过于8月9日下午再次发文,她表示:“辟个谣哈,我之前发的一条发牢骚的微博,里面所说的不是腾讯。我的第一部售出影视版权的图书就是和腾讯影业合作。而且给了我和拙作非常好的待遇,远超过拙作所应得。我内心一直非常感激。腾讯影业与我沟通的老师们也都非常谦和专业。影视改编作品是独立于原作之外的创作,我真不懂,也没有参与,其他的不多说。愿世界和平,大家都和和美美,喜乐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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