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陈某某在直播连麦以及微博发文中对吴亦凡进行侮辱、诽谤,另一网友王某通过微博对直播内容进行文字传播,知名艺人吴亦凡将陈某某、王某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陈某某和王某刊登致歉声明,并合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吴亦凡诉称,2017年12月16日,其发现被告王某在微博账号中发布了标题为《帝师直播实锤赵**:赚钱就走 永不嫁卢**说吴亦凡 李**》的文章,并在文中公然散播“流量小鲜肉吴亦凡约粉还假装谈恋爱”等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的内容。经查,上述侮辱、诽谤内容源于陈某某在“全民直播”平台上的所谓“爆料”。2017年12月15日晚,陈某某在“全民直播”平台上与昵称为“帝*”的直播用户连麦时,公然宣称“娱乐圆的小鲜肉都一个B样,就知道*粉”等,故意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并在其个人微博账号“你的傻狐帝”中发布微博称“我也发誓我说过的话都是赵**亲口所说,如有撒谎天打雷劈”,进一步以肯定口吻加深以上侮辱、诽谤言论的误导性。此等言论一经播出,即引发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与质疑,明显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根据公证取证录像显示,涉案直播内容观看人数为578.2万,影响极其严重、恶劣。而王某未向原告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故意转发陈某某上述具有侮辱、诽谤性质的言论,构成共同侵权。
最后,法院判决陈某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8万元;王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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