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古风圈被一纸声明搅得有些“动荡”。近日,歌手阿兰的工作室发布维权声明,称发现有人在未经官方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填词翻唱阿兰的音乐作品,希望尽快下架翻唱歌曲。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份声明引起了古风圈乃至音乐圈的关注,翻唱侵权的问题也由此浮出水面。
阿兰工作室维权声明
阿兰工作室的声明引起了古风歌手、爱好者乃至网友的广泛关注。有粉丝列出了涉嫌侵权翻唱阿兰歌曲的歌单,数量有上百首之多,不少歌曲都有多个翻唱版本。阿兰的《明日赞歌》就被10多位歌手以《封疆》为名翻唱,她的《千年的虹》则被十多位歌手以《夜袭》《书剑香》《江南今何在》等不同名字,重新填词翻唱。翻唱这些歌曲的古风歌手如东篱、伦桑、HITA、奇然在圈中颇为知名,近年来也相继“出圈”。
网友提供涉嫌侵权翻唱阿兰歌曲的歌单(部分)
网友对这份声明的反应各不相同,有人在评论中支持维权,也有人震惊表示:“翻唱也算侵权吗?”“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上传也不允许吗?”这些疑问确实很有代表性,这也与古风圈的兴起有关。
早年间,古风圈就兴起于日文歌曲填词翻唱及《仙剑奇侠传》等国风游戏音乐的填词演唱。这是一个形成于互联网的圈层,很多翻唱者都是普通爱好者或素人网友,很少有专业的音乐创作能力,只是出于对游戏作品或音乐的喜爱,为游戏角色或剧情填词演唱。阿兰的成名曲《明日赞歌》就在2009年被古风歌手东篱填词翻唱,此后被不少人重新填词翻唱。不少翻唱者直接把自己的名字填入歌曲的词曲作者一栏中,也不标出该曲原创作者和演唱者。
互联网音乐刚在国内兴起时,用户版权意识淡薄,同期成长起来的古风歌手也意识不到上传翻唱歌曲涉嫌侵权。从事相关领域的律师表示:一般而言,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未经歌曲著作权人许可,改编、翻唱歌曲并上传至网络平台,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尽管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等免责事由,但能够免责的情形均须符合法律明文规定,而对歌曲进行翻唱、翻录并利用信息网络传播并不属于该等情形。律师建议,不能简单根据相关使用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判断其不构成侵权,为避免法律风险,录制并发表翻唱歌曲前应联系歌曲的著作权人,获得其许可。
不过在现阶段,不少翻唱版权授权都是“先上车、后补票”。一位音乐爱好者透露,她和几个朋友曾想翻唱某影视作品的片尾曲,线上联系演唱者工作室并非得到回复。“可能他们工作太忙,我们也确实毫无知名度,就没人搭理我们。”这位爱好者透露,现在在网上翻唱歌曲的人不在少数,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会火起来,一般都是在歌曲受到广泛关注后,翻唱者才会与著作权人谈授权。
相关律师也提及,著作权是私权利范围,即在没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情况下,只能由著作权人自己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这在客观上也导致,很多不被原唱者知晓的翻唱作品处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但并不是说这些歌曲就不是侵权,还是希望大家提高版权意识。”
歌曲翻唱前应该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尊重版权并非堵上了草根歌手的“星路”。近年来,一些互联网音乐平台会拿出自己拥有版权的歌曲举办音乐比赛或相关活动。据了解,网易云音乐就曾推出“青春重置计划”和校园歌手大赛“少年音乐大战”等活动,翻唱曲目来源于网易云音乐“石头计划”及合作版权公司的曲库,供网友在线上和线下选拔中使用,《中国话》《花都开好了》《逝年》《孤独演说家》等歌曲都被授权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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